Monday, March 30, 2009

激進

激進或極端是壞事麼? 我認為不。對我來說,激進或極端是一種passion,一種反抗。當權者總愛和諧、安定、繁榮等標語,但在這漠視差異、虛假單一的表象背後,犧牲了多少人的權利。

近期看了很多令人不安的電影,極端情慾、極端暴力。極端的東西總是深深吸引我。我是在negativity中得著動力的人,光明有時過於簡單,體會黑暗和光明,生命才比較完整。有人問蔡明亮為何要拍《天邊一朵雲》這樣令人不安的電影? 他反問不是已有很多令人舒服的電影麼? 為何問我怎麼拍一部不安的電影? 班雅明就曾將作家描繪為破壞者。

然而,我深深體會不論是極端或保守的人,最容易犯的錯誤就是將問題簡化和本質化。結婚是保守,越軌等於解放,事情總是比我們想像還要複雜一點。在《並行與弔詭》中,薩依德曾說:「在所有的社會中,佔大多數的是遵循所有既定模式的平凡人,而少數憑藉著才能、特立獨行的個人並不屬於平凡人之列,在很多時候,他們對平凡人是一大挑戰,甚至是一大冒犯。當大多數的平凡人想要壓抑、簡化、規制化少數複雜、不守常規的個人時,問題就來了。雙方勢必有所衝撞。」(頁242)

牧師說支持明光社,因為他們是黑暗中的光明,黑暗總是排斥光明的。《並行與弔詭》中巴淪波一句深刻的說話,他說:「但你必須走過黑暗,才能看到光明。如果你總是身處在光明之中,你就看不到光明。」(頁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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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ranberries - Dying in the S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