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22, 2009

不同的聲音

龔立人﹕我們等待聖本篤 而不是先知 

【明報專訊】是否將同性同居伴侶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簡稱條例)受保障範圍是當下激烈(但可能不理性)辯論的焦點。反對將同性同居伴侶納入條例者認為這是間接將家庭定義,會為日後同性婚姻合法性鋪路。支持者卻認為同性同居伴侶應平等地得到條例保障,而這與爭取同性婚姻不應混淆。前者主要以某類基督宗教人士為主(例如蘇穎智牧師),後者包括基督宗教人士、人權倡導者、法律學者、性小眾等等。本文不是要評論他們的差異和探討其他可能性,而是嘗試分析反對者中某類基督宗教人士由恐懼而建立的理性和行動,從而思考基督宗教的社會角色。

從恐懼開始
若我們接受宗教與恐懼有一定的關聯時,宗教為人類提供安全感,讓人類有信心和盼望面對艱難與恐懼。這與討論宗教是否真實沒有必然關係。然而,當宗教提供的安全感化身為或等同某種社會制度或秩序時,宗教人士漸失去對宗教超越性的體驗,反而被自己設計的恐懼所困。例如,當有基督宗教人士以婚姻和家庭(一男一女的公眾關係)來克服他們對關係秩序的恐懼時,他們就很容易將一切與一男一女不一樣的公眾關係視為不可接受,甚至邪惡。關鍵不必然在於離婚、同居和同性關係等等對社會秩序的破壞或他們本身的邪惡,而在於基督宗教不再讓人有信心和盼望面對恐懼,反成為維護社會現狀的力量。

在此,我們不需否定宗教對人面對恐懼的價值,但宗教人士需要不將宗教提供的安全感等同某一社會秩序或意識形態。否則,宗教容易成為公民宗教(civil religion)。再者,縱使同居(不論同性或異性)可能令某些基督宗教人士不安,但基督宗教人士需要肯定安全感來自上帝,而不是某種社會秩序。

陰謀與不信任
恐懼往往使人失去對人的信任,甚至處處充滿猜疑。這正是當下某類基督宗教人士的情况。

第一,他們運用滑坡理論證明他們觀點的可信性。例如,蘇穎智牧師說,「條例通過將製造更多人同性同居」。雖然滑坡理論提醒我們要留意可能的影響,但極端推論(或想像)是靠嚇多於鼓勵思考。

第二,雖然他們口口聲聲說反對一切暴力,但他們卻看他們所定義的家庭比受虐者更重要,以致他們只要求他人讓步(例如修改條例名稱),而不是自己先讓步。

第三,他們只看見他們認為(或自己製造出來)同志組織的陰謀而看不見受虐者的臉容。縱使不同法律人士指出條例所指的家庭不是定義婚姻,但他們仍傾向選擇最懷疑的態度,因為魔鬼在細節的心態使他們努力找出魔鬼,而看不見上帝。
重點不在於以宗教理性參與公共論域是否合理,而是類似蘇牧師的言論和抱着魔鬼在細節的心態只會令人對基督宗教懷疑。

真理在我一方
不是一切不認同同性關係的基督宗教人士都是敵視同志。但當不認同同志關係已以政治運動進行時,不認同他們做法的人也不願公開批評他們的不合理。例如,當黃成智議員被問及如何看待蘇牧師的言論時,他以尊重他個人言論為由,拒絕評論(1月18日研討會時表達的立場)。在另一個場合,一位參加者無奈地說,「我不可以公開反對教會對條例的立場;否則,我的工作將不保」。當反對條例包括同性同居者自覺自己是先知時(指在舊約聖經 時代,宣告上帝的話和對不公義批判的人),他們不會覺得自己有錯,因而缺乏自我批判能力。先知的身分使他們不但不會考 慮妥協,更以被批判和被辱罵為榮。

麥金泰(Alasdair McIntyre)說:
「面對黑暗時代……若這德性的傳統能夠在黑暗時代下仍能生存的話,我們就不是全然沒有希望……我們所等待的不是果陀,而是與他很不同的聖本篤。」

縱使這時代真的如某類基督宗教人士所說的黑暗,但如麥金泰所言,教會要展現聖本篤的生命,就是透過教會細小的群體,肯定信心與盼望、友誼與和平、尊重與自我反省等等德性,而不是製造恐慌來維護自己的安全感。我們等待的,不是自以為先知的教會,而是聖本篤的教會。我盼望有基督宗教團體願意以保護受虐者為優先,踏出寬容的第一步。以上只針對基督宗教的言論和行為,因為我相信它可以是聖本篤。

作者:龔立人
香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神學院副教授
文章轉載自《明報》,2009年1月21日。

我十分欣賞龔立人的勇敢!針對教會某種主導的論述,他提出了不同的觀點。我認為作為基督徒,在作出任何判斷前,也有責任從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分析問題。立場,不必然只得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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